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科技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89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专业岗位
专业职称
性别
年龄
本专业工作经历
学历
岗位数量
1
人体寄生虫学
博士、硕士
2
2
卫生事业管理
博士、硕士
2
3
生物化学
博士
1
4
预防医学
博士
1
5
细胞生物学
博士
1
6
外科
博士或硕士
1
7
内科
博士或硕士
1
8
医学影像
博士或硕士
1
9
耳鼻咽喉
硕士以上
1
10
眼视光
硕士以上
1
11
口腔
硕士以上
1
12
护理
硕士以上
2
13
核工程技术(核电)
博士、硕士
2
14
辐射化工(高等化学)
硕士以上
1
15
核技术应用
博士、硕士
2
16
应用化学
博士
1
17
生物(辐射育种)
硕士以上
1
18
生物实验员
硕士
1
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博士
1
2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博士
1
21
物联网工程相关专业
博士
1
22
生物医学工程
博士
1
23
医学影像技术
博士
1
24
世界现当代史
博士
1
25
网络传播
硕士以上
1
26
地理科学(生态或环境方向)
博士
1
27
地理信息系统
硕士以上
1
28
工程管理
博士
1
29
实验员(土管、测绘或环境方向)
硕士
2
30
教育学
博士
1
31
心理学
博士
1
32
产品设计
博士
1
33
舞蹈(古典舞表演方向)
硕士
1
34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
博士
1
35
金融学
博士
1
36
药物化学
博士
1
37
药理学
博士
1
38
药物制剂
博士
1
39
药物分析
博士
1
40
临床药学
博士
1
41
数学与应用
博士
1
42
统计学
博士
1
43
乒乓球专项
硕士
2
44
羽毛球专项
硕士
45
户外运动
硕士
46
篮球专项
硕士
47
基础医学(心血管药理,分子生物学)
博士、硕士
2
48
临床医学(心脑血管病变,糖尿病专业)
博士、硕士
2
49
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
硕士
1
50
土木工程(建筑结构方向
硕士
1
51
工程造价
硕士
1
52
财会
硕士、本科
2
53
辅导员
硕士
3
54
不限学科
博士
4
55
临床药学或药剂
硕士或优秀普本
2
56
精神卫生
硕士或优秀普本
3
57
医学心理学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58
护理
优秀普本
1
59
外科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0
妇产科
硕士或优秀普本
2
61
临床医学(麻醉)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2
耳鼻喉
硕士
1
63
眼科
硕士或副高
1
64
医学影像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5
临床医学(校验)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6
临床医学(胃镜)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7
心电图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8
医学影像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69
内科
硕士或优秀普本
2
70
儿科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71
急诊(内科)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72
康复医学
硕士或优秀普本
1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其中:硕士30岁及以下,博士40岁及以下。
三、报名及时间
1.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科技学院相关院部交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
四、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的指导监督下,以湖北科技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人社厅及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p#分页标题#e#1、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面试评委9人,其中:省人社厅指定3人,校用人单位2人,校教学委员会1人、学术委员会1人,人事处1人,教务处1人,评委按百分制打分。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招聘监督工作。
#p#分页标题#e#2、考核: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到相应院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院部规定。考核结束后由院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按考生面试(占60%)和考核(占40%)的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
3、体检与心理测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参考。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五、审批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校领导小组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学校研究决定,由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院内公示7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由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邮编:437100
联系人及电话:0715-8135718(吴老师)8338007(刘老师)
电子邮箱:xnxyrsc@163.com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1
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湖北科技学院发布。
湖北科技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