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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广东省户籍;

(4)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招考职位及其需求的其他条件、聘用期限、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实行公开招考,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7日(3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天佑南路11号十五楼,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人:梁鑑泉,联系电话:81211385。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第一轮面试、笔试和第二轮面试三个环节。

1、第一轮面试:面试对象为已报名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面试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及谈谈对政府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笔试:笔试对象为按招考职位人数1:10的比例并依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安排进入笔试。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

3、第二轮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并依“第一轮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合计所得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4、面试结束后,按“第一轮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3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2〕44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136。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3月21日

 

 

附件1:南海检察院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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