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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广州市黄埔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表一)。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540室(广州市黄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378724,传真:020-82378563

联系人:翁绮雁,胡瑜琳。

(三)提交材料

1.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2.下载并打印《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交材料目录表》(见附表),提交表中所列材料,并亲笔签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含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2.成功报名者须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考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按1:5(含1:5)的比例进入专业考试,不足1:5的全部进入专业考试。

3.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采用临床操作形式。

2.具体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成绩,根据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含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可在各项考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上《黄埔信息网》()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前7天,在《黄埔信息网》()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自动放弃者,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黄埔区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转入黄埔区,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通过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被聘用人员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一年。代理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黄埔区现行的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黄埔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其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军荣、陈素毅,联系电话:020-82378619)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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