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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利辛县2013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县直公立医院业务开展的需要,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现就利辛县2013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利辛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6名,其中利辛县人民医院157名,利辛县中医院71名,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4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利辛县2013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招聘公告将于2013年3月6日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利辛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满5年的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分工负责,现场初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 20133139:00至2013年3月17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各单位报名点详细地址如下:

利辛县人民医院报名点: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县人民医院新区急诊行政楼四楼),咨询电话:0558-8812117。

利辛县中医院报名点:县中医院办公室(文州东路县中医院门诊楼五楼),咨询电话:0558-8805600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名点: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人民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县第二人民医院七楼),咨询电话:0558-8812328。

2.报名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应填写《利辛县2013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推荐书原件暂不退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报名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考职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护理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报考其他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职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在3月19日9:00—16:00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研究生学历职位、学科带头和专业技术骨干(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位)职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4.费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收取费用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90元)。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研究生学历职位、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职位的人员不参加考试,由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与应聘人员进行洽谈、录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办法进行。

(1)笔试地点和时间: 2013411至12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点、考场和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试卷总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法律、常识、判断推理等)占试卷分值的30%,《专业知识》占试卷分值的70%。

(3)各专业笔试科目:

①报考西医临床、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医生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②报考中医临床、针灸推拿和康复专业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中医专业知识》。

③报考药剂员、临床药理专业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药学专业知识》。

④报考护理、卫生管理、信息管理、放疗物理、医疗器械维修、会计、文秘等专业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各专业的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考察由县医管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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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医管办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1.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不纳入编制管理,待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文件出台后,按文件规定执行。

2.所招聘的研究生学历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给予安家补助经费10万元(每年的年底支付2万元,分5年付清)。

(2)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医管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利辛县2013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利辛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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