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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综管员2名

基本条件:1、具有大鹏户籍;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

(二)森林巡防队巡防员2名

基本条件:1、男性;2、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4、具备相应身体条件。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大鹏党工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755-84301657、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应聘报名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及复审。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前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二)考试

考试方式:1、综管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报考人数在招考职位数3倍以下,将直接进行面试;2、巡查员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办事处公示栏公布。公示结束后,按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名单参加体检。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体检合格者即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实行派遣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日常人事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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