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直管公司及下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报名方法
(一)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再提供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1、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综合楼5楼505室,联系人:庞伟贞,联系电话:82109579。
2、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联系人:庞丽榕,联系电话:82503281。
四、考试
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到个人,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免扰。
五、聘用
依据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分析人岗相适度,由各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履行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公资办法规监察科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359191(区公资办法规监察科)。
公告未尽事宜,由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职位表.doc
2. 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