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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0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3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

24:00

(三)资格审查

2013年3月11日09:00—201332917:00

(四)网上缴费

2013年3月12日09:00—201333024:00

四、报名程序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3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4月1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复审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年修订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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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具体聘用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双向选择。

(三)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028-83661501)。

咨询电话:028-83666750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青白江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务问答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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