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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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聘方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考试试题的命制、阅卷和统分等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三)岗位考核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从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经岗位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和程序由各用人单位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具有高于报考岗位职称要求的聘用人员,如所在聘用单位有对应的空缺岗位,可以在单位内部竞聘该岗位。如该单位无对应空缺岗位,则采取高职低聘。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五、咨询电话
区卫生局:0731-84558342
附件: 

开福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