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4、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医师岗位要求临床型研究生,具有医师资格。
5、应聘者毕业时需按时取得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三、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北京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一经录用,即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