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年龄条件分别为:
之间出生);
之间出生);
之间出生)。
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区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含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的做法,对部分需配合公安民警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的岗位,设置性别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本人须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考。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
3.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申论(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三)体检
(四)考察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平安南粤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核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
(六)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或聘用人选。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不具有国家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身份。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10927
附件:《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