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及之后出生);
3、一旦录用,必须在录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考录为公务员的除外)。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各招考单位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面试前招考单位会同区编委办最终审定。
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和考核的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区编委办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由区编委办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