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表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报名者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已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2)应届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3)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五、考试考核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六、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福建工程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八、本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上公布。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6日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