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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广州)2013年1月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院情况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公安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学院是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由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教师干部具有人民警察身份,评授人民警察警衔。学院主要承担公安、法学等专业学历教育和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训练任务,坚持教学、科研、警务实战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民警训练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学院现设有侦查系、刑事技术系、治安保卫系、法律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警体训练部、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公共管理系等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禁毒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学等本科专业,拥有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有比较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学科专业贴近公安实战,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在省内具有独特的领先优势。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公安教育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团队合作精神好。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体检

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

(五)组织考察和政审

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五、有关问题说明

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警官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广东警官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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