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月31日为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此次招考按职位类别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环境类和其他类。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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