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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季思政辅导员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10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

(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五官端正。

(七)所有报考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人员,本科(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及研究生均需于“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八)招聘对象为全日制201120122013届毕业、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7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2013年春季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思想政治辅导员招聘计划

岗位

需求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人数

最高
年龄

其他要求

思想政治
辅导员(具体岗位由学校统筹安排)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

30

中共党员,201120122013届毕业生,在2013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愿意在辅导员岗位至少工作满4年,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各级团委学生负责人;校院两级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班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

(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发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说明

(一)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六、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有关信息。

七、考试与成绩计算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人事部门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一)笔试

(二)面试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八、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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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的要求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电话:0591-85254294

十、岗位适用性考核

因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的需要,我校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校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朱老师赖老师;

电子信箱:rscfq@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8516981785254407(传真)。

监督电话:0591-85254294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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