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结构、优化人才队伍、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60名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简介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职数
报考条件
其他条件
最低学历要求
年龄
相关专业
县委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管理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衡山户籍,适合男性
统战部对台事务服务中心
文秘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执法大队
文秘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计算机类
财政局信息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6
全日制大专
财政、财会类
财政局村帐乡代管中心
文秘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中文类
民政局慈善总会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财会类
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文秘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不限
有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验,适合男性
专业技术人员1
1
全日制大专
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2
1
全日制大专
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3
1
全日制大专
测绘类
物价局认证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
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理工科类
交通运输局质监所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公路桥梁类、道路工程类
水利局防汛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排灌、水利、水利工程预算及相关专业
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管理人员
2
全日制大专
不限
商务局酒管办
管理人员
1
全日制本科
英语
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及相关专业
安监局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安全生产管理类(要求非煤矿山专业)
适合男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察大队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采编人员
2
全日制本科
新闻采编类、中文类
适合男性
畜牧水产局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大专
兽医、畜牧、动物科学、制药工程、精细化工类
接待处
管理人员
1
大专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
女性、身高160cm以上、性格开朗、普通话过国家二级甲。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乡镇计生服务所
手术医生
2
全日制大专
妇幼
适合女性,经考试合格聘用的同志,需在三年内取得助理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乡镇基层站所
工作人员(一)
20
全日制大专
不限
具有衡山户籍
乡镇基层站所
工作人员(二)
8
全日制大专
财会类、
农经管理
具有衡山户籍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报考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上可放宽3周岁。
三、招聘程序
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p#分页标题#e#通过衡山电视台、衡山党建网()、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二)资格审查
#p#分页标题#e#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后,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
(三)笔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分二门进行。
笔试总成绩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与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衡山党建网、衡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计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后再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进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实施。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圈的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衡山党建网()、衡山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由招聘单位发放。试用期满以后,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审批
考察、公示、试用合格者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填写《聘用合同》,连同拟聘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报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待遇
根据现行的人事政策,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聘期内与现职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本次公开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凡需转为国家公务员的,要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本简章由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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