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嘉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人数
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屋征收 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1
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工作人员2
结构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工作人员3
市政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二、招聘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办公室503室(嘉兴市花园路616号市建委6号楼五楼)
。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先笔试后面试的采取: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确定招聘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