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见招聘职位表)。
(四)计算工作经历、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天。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四)考试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填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由区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入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四、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核
(二)考核: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用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