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有关规定,补充我所缺编岗位,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是隶属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市财政全额拨款(副厅局级)事业单位,服务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职能是为市委、市政府及各委办局提供发展规划、经济研究、经济形势预测、决策咨询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条件(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217室;
报名方式:在网站()下载报名表,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邮箱:(tjsjjfzyjs@163.com)或到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现场报名(周六日不办公),填写《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提供本人近期彩色1寸照片2张;
联系人:李颖,李青贤;
咨询电话:83830430;
资格原件审核时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周六日不办公);
审核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217室;
审核方式: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由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被审核者应携带需审核的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④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考试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