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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生物医学学院2012年11月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生物医学学院拟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岗位

需求人数

工作地点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其它要求

教学管理人员

1

泉州

硕士

医学、药学相关专业

有2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科研管理人员

1

泉州

硕士

医学、药学相关专业

有2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以上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应聘者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

二、应聘办法

应聘者应提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本次招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imm@hqu.edu.cn)、邮寄或现场报名(福建泉州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生物医学学院,徐老师,邮编:362021)。应聘者报名后可电话联系0595-22690516,确认材料是否完备,以免影响报名。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知考试。经考核、公示、体检,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2年11月29日止。

四、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项目制聘用,月工资标准为38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3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95-22690516;0595-22690952

学院网址: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生物医学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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