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现有会计、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等21个高职专业。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六)应届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八)报考教师岗位者,应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条件;
(九)自愿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应聘处级中层干部、教授、博士岗位及应聘会计学1、金融学1专业的人员
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考核满额为止。
教授、博士有关待遇按照《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详见学院人事处网页)。
(二)应聘其他岗位人员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下载并填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cqcjxy_renshichu@126.com。
报名自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1日17∶30。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35824(办)1375293937815086693166
2、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
3、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者交50元笔试费用,参加面试者交50元面试费。
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2日8:00-17: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考核
附件:
1、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