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技术、应用与工程类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技术、应用与工程类专业
职位: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6、学术水平:在任现职近五年内,具备中山大学申请技术、应用与工程类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6、学术水平:在任现职以来或者应聘前五年内,具备中山大学申请技术、应用与工程类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6、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具备中山大学申请技术、应用与工程类讲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近五年内业绩成果材料、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及三篇(项)代表性业绩成果送审材料等;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近五年内业绩成果材料、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及三篇(项)代表性业绩成果送审材料等;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请提交攻读博士期间)业绩成果材料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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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张静、刘玉亮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