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哲学系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一)专业:逻辑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宗教学、科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伦理学
职位:教授2名
(二)专业:逻辑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宗教学、科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伦理学
职位:副教授3名
(三)专业:逻辑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宗教学、科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伦理学
职位:讲师3-4名(面向校外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已获得博士学位。
6.学术水平:具备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的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建树。应聘教授职务者,在受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著作和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
②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在前三名以内)。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已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具备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相关学术领域内取得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应聘副教授职位者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7.教学水平:能够独力承担本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4.外语、计算机水平:
6.学术水平: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二)其它材料
篇(第一作者不少于份;
篇(第一作者不少于份;
以上应聘材料请寄(送)到中山大学哲学系,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2012上半学年),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哲学系
#p#分页标题#e#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鞠实儿系主任、杨凌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4835
E-mail:yanglyun@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