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及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滁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商务局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如有虚假,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具体安排为: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组织,并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滁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滁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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