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工勤类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二、招考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条件界定
1.设定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之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三)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的人选。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七、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负责解释。
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文档附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