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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半年攀枝花市西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19941119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科目

2、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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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证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察局)0812-5555444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0812-5555533

攀枝花市西区人社局0812-5557609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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