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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

教师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校医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校医的笔试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等。

具备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免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三)专业能力测试

(四)考试总成绩

校医岗位考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办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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