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模板网
首页> 招聘信息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以后出生的),且具备《一览表》列出的其他招聘条件;
6
、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7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在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三)资格复审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1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

公共科目方式及内容:闭卷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2
、面试






(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重新组织专业科目测试。


经确认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该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p#分页标题#e#

 

附件:
1.

2.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2.doc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