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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津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集第三批乡村规划师公告

    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底明确提出了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为加快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夯实乡村规划工作基础,成都市在全市乡镇建立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在前两批乡村规划师基础上,招聘和征集第三批乡村规划师。诚邀国内外从事规划、建筑、市政等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这一宏伟事业,特发布此公告。

一、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岗位:新津县第三批乡村规划师。

招聘人数:3名(社会招聘1名、选调任职2名)。

主要职责:负责代表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乡村规划,对乡村规划实施、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乡村规划问题,所负责的乡村规划师必须有明确意见。

二、资格条件

乡村规划师应具有参与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实践和投身乡村规划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作风严谨,扎实肯干,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招聘、征集对象

乡村规划师主要通过社会招聘、选调任职等途径选择,原则上任期(聘用期)不少于2年。公开招聘、选调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担任乡村规划师。

四、薪酬待遇

(一)社会招聘人员待遇:年薪10万元人民币,由基本薪金(占总额的80%)和业绩薪金(占总额的20%)两部分构成。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情况,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获业绩薪金2万元人民币;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县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将有一定岗位定向招聘考核优秀且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乡村规划师。

(二)选调任职人员享受调入单位在岗人员待遇。在担任乡村规划师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五、报名

822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等)和复印件(各两份)以及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底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将于资格复审的次日进行。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22394(新津县纪委)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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