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3.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保证书。
4.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报考人员未就业保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一份交报名点。
5.已婚人员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本人到招聘单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家招聘单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科(处)。
联系方式:
2.报名程序
(三)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综合面试
1.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市卫生局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曲靖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按《面试方案》要求进行面试。
之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6.未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在面试抽签时还未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岗位面试正常进行。
(五)体检
(六)考核
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2.面试过程中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申请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4.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附件: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xls
2.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第二批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曲靖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