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毕业后户籍尚保留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在本市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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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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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3.之前工作的均可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信息,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1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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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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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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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根据不同情况,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九、其它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2年常熟市规划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2、《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