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林业科研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数量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1
1
分析化学、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2
1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3
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态学、森林培育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4
1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应用艺术设计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11月20日。应聘者可在此期间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可在省林科院网站下载)及相关纸质材料邮寄到我院,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叶忠华、董丽芳
邮编:350012
3.资格审查
院人教处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并通知本人。
4.考试办法
5.考核与体检
6.确定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3.
4、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林业厅人教处
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