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岗位适应性;
(五)身体健康。
二、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序号
岗位
名额
性别
专业
其他要求
1
指纹比对
1
不限
详见附件二
无
2
计算机网络维护
3
不限
无
3
文秘
3
不限
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
新闻宣传
1
不限
无
5
平面设计
1
不限
无
6
主持播音
1
女
1、五官端正,形象佳,身高160cm以上;
2、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
7
普通
7
不限
无
合计
17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
2
(二)报名方法
1
2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面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录用方法:
(一)笔试、面试
1
报考主持播音岗位的人员只需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不需要参加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3、报考专业岗位文职的人员,其专业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参加普通岗位文职录用。
4
(二)体检政审
(三)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清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由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派遣至乐清市公安局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人员性质
乐清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属经乐清市编委同意招录、由乐清市财政全额拨款并实行派遣制和劳动合同制相结合的公安机关临时工性质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附件二:招聘公安文职人员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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