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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洞头县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原则、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签定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与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11以后出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落户本县的,准予先报考,后落户。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2.已经是全额拨款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予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方法:网络报名

—111224

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2012111424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111614

4.缴费确认

—1211430

已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准考证上告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体检与考察

八、公示和录用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落户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拟录用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需县征兵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九、同分处理办法

入围人员总分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播音主持职位的,分别按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的次序优先选择;其它职位的,分别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的次序优先选择。所有项目同分的,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加试选择。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2年洞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2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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