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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晴隆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晴隆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老干活动中心);

3、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同时持县项目办、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

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向考生发放《考生已报名证明》。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考生已报名证明》领取准考证。

免收报名考务费。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中相应的栏目打“√”,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笔试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三)面试

七、体检

体检不合格(含自行放弃体检资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

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机关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档案等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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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十、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报名表.doc

6deaced1733cb32a750366db1a1a7331.doc(35.50KB)

 

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6a45496dbeb18143f173ffe410fbd0a.xls(16.50KB)

 

 

 

 

2012-11-03/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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