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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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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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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周一)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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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聘最终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四)体检考察
(五)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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