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职位要求的《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一)方式。
面试。
(二)时间地点。
报名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
四、体检
资格复审和面试合格人员,由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雇人员并公示
六、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88211860
附件:1.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2年10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