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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简章(杭州)

为 进一步优化我区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队伍储备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根据《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党政人才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赴杭州、西安两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类及其他类 201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二)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

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

2、社会管理:

社会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

3、其他:

土建类、电子信息科技类等其他专业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途径一:报名人员按照简章要求,于2012111013:30—17:00随带简历等相关材料(见下文)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参加浙江大学2013届毕业生综合招聘会并报名,经初步筛选合格的,通知参加第一轮面试。

途径二: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21111日在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举办两场校园宣讲会,宣讲会当天现场接收简历和报名表格。具体宣讲场次如下:

 

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1111上午

9:00—11:00

浙江工业大学

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园宣讲会

1111下午

14:30—16:30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园宣讲会

 

 

三、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本次招考将在部分重点高校校园网站及大型求职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人数、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2、初步筛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指定地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对照应聘人员资格及综合素质条件,按照职位类别拟录用指标13(拟录用人数为10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并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2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同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初步筛选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组织笔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录用人选指标3倍的,则相应减少本次公开招聘指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4、集中面试:按拟录用指标12的比例,依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集中面试地点设在宁波市江东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待定。

5、体检:按照拟录用指标11.5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第二天在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6、考察政审:按照11的比例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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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工作)态度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7、确定录用人选:根 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 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递补规定

五、其他方面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江东区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经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三)拟录用人员毕业后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应取得教育部认证。

(四)拟录用人员与江东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拟录用人员单方面提出毁约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区人力社保局。拟录用人员除因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攻读硕博士外其他情况毁约的,需缴纳一定数量的毁约金。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工作纪律

 

 

联系人:吴斌 龙军

咨询电话:(057487811571 

 

 

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身份证

号码

 

籍贯

 

就读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社团

职务

 

爱好及特长

 

通讯地址

 

E-mail

 

联系电话

 

 

学习

社会

实践

经历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奖惩

 

 

审核意见

 

备注

本人以上所填信息属实,否则责任自负!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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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考生本人逐项如实填写(一式一份);

2、考生如有第二学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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