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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报考范围和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当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7.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8.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招聘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2.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4.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5.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一致。

7.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一律不进行递补。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

(二)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近一年国家时事政治、贵州省基本省情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三)分值构成

(四)笔试时间、地点:

2.笔试地点:绥阳县城关中学

五、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查一次。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临时通知。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政审)考生的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招考办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对在职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工作表现为主。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按照《招聘简章》不得报考的人员;

9.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八、择岗

九、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肃招聘程序和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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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上发布,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体检、考核、政审、择岗、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本简章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xls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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