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高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所报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条件相符。
7、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2、卫生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以后登录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参加各科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各类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需要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如没能提供证件原件即为不符合招考条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六、体检和考核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八、聘用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有关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2年下半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12年下半年丹东市事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2年下半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4、2012年度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