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现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三、适岗能力测评
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测评方式。
(三)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形式:行政能力测试。
2.面试
面试地点:大鹏新区葵涌中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投诉属实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公示。
七、其它事项
。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
2.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地图
3.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4.大鹏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