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699919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hebfda@sohu.com。
五、考试
(一)笔试。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区域张贴,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3720105(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