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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次)

一、学校简介

为了适应学院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外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广东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博士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及以下根据学历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为专业技术位十一、十二级岗位,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范围

201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博士研究生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2、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学院对应届者进行资格初审。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通过试讲、面试人员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试讲(面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2、其他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体检

(五)考察

由学院对候选人员(体检合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如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对递补候选人选进行考察,若某岗位符合候选资格的人员考察无合格者,则该岗位放弃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302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30949

 

附件:

2012年招聘岗位信息(第三次).xls

.doc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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