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学历及相关要求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事项:
。
。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六)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