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0名,现有在编人员9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3名,管理人员7 名,工勤人员9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2012年需招聘医护、检验、输血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卫生厅的指导下,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岗 位
人数
学历或职称
专 业
备 注
输血研究
1
研究生学历
博士、硕士学位
免疫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输血技术、血液学
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后出生)
医 生
2
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
检 验
1
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医学检验专业
护 理
4
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护理学专业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广西自治区人事考试网、广西卫生厅卫生信息网站、广西血液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
联系电话:0772—3114086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下旬,由我中心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单位公示栏上。
考 核结束后,经我中心领导班子研究讨论,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核合格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 理。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四、本方案由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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