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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6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2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2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加面试(或单独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辅导员

专技岗位

2

负责学生思政管理

专业:专业不限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面向全国

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

教学管理秘书

管理岗位

1

负责教务运行管理

专业:理工类

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学位)及以上

面向全国

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

年龄30周岁以下。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第三方命题单位完成阅卷并反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及答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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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37057487600545

附件: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大学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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