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76年,是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业务上受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是全国环境保护监测网络二级站。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岗位(专业)
人数
学历
分析化学或环境监测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3日—10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宜春市环境监测站人秘科。
(三)免交报名费。
(四)报名方式:前往招聘单位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预报名
(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由本人携带要求的有关材料前往招聘单位确认)。
(五)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上岗证、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六)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考核、考试。
(七)联系电话:0795-3998631兼传真,E-mail:ycysz@163.com
(八)联系人:喻亚静、刘庆
四、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监测分析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
2、监测分析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按笔试成绩占50%、仪器操作考试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现场答辩和自身工作与学习实践情况演讲。
(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岗位设定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五、考核时间
(1)笔试日期:2012年10月28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宜春市环保局第二会议室;(2)监测分析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日期:2012年10月30日至31日进行,考试地点:宜春市环境监测站;(3)面试日期:11月5日,面试地点:宜春市环保局第二会议室。
六、体检
(一)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七、聘用
经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并经宜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
附件: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