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招聘政府管理类初级雇员1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两网化管理岗(管理类初级岗雇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二)本科以上学历,要求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类专业;
(三)熟悉计算机网络及相关配置,熟悉计算机日常管理和软硬件维护,精通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软件,理解程序设计和数据库原理;
(四)言行举止得体,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在相应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ldjcdd@gdd.gov.cn。联系人:万志国,电话:020-82111340。
(二)资格审查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基本知识、计算机专业内容等。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报名时未提交证件复印件的请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2名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万志国,电话:020-82111340。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2-10-08
相关附件: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