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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招考2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全国招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工作突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55周岁以下;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招考单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共五天,上午830--1130分,下午2--5时。

报名地点:

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禅城区唐园中路20号东座三楼,联系电话:88359725

四、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人事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10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10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雇用人员合同书》。

八、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待遇

(一)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月薪分别按区有关文件执行。新录用的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专业技术雇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附件1:禅城区招考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禅城区招聘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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