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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 莞市技师学院是2011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东莞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的、东莞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技工院校,隶属于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管理。东莞市技师学院拥有东莞市东城区校区和东莞生态产业园职教城校区,占地面积54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学院以培 养“综合素质+一技之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46名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职业院校和企业优秀高层次人才。

(二)工勤技能岗位

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技能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共招聘46人,其中专业教师40人、教辅人员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五、招聘方式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六、招聘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②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③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④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

⑤ 应聘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记录,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技术岗位报考条件

①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且有学士以上学位;

职业院校优秀人才应聘人员,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在职业院校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企业高层次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② 应聘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职称或技师资格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者年龄可放宽2-3年。

3、工勤技能岗位报考条件

① 要求第一学历为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和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二)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需提交资料:

1)《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6)科研成果主要代表作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3张;

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部门+专业+岗位代码”,如“张三+机械工程系+模具专业教师+A01”。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市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东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校办公室。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校办公室的回复,请与校办公室联系)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2年10月30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36号东莞市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人:徐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293101;

电子邮箱:dgjs22293101@126.com。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5日。

按照报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通知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到我院参加考试。

2、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有则提供);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3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6)个人简历1份。

(四)考试相关事项

1、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3日

2、考试方式:面试(试讲和实操);

3、考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程讲授,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试讲内容和要求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接受实操能力测试和面试。

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实操能力测试,实操考试完毕后接受面试。

1)专业教师考试成绩:由试讲、实操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评委分数总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的试讲、实操、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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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辅人员考试成绩:由实操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评委分数总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的实操、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公布聘用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者经考试通过确定为聘用人员,自拟聘人员公示日期起一个月,如原单位不同意调动,视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递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

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0769-22293101,联系人:徐老师、姚老师

附件:

1. 东莞市技师学院人才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 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

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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